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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缘文学 > 特工小妻,你别跑 > 第56章:终究还是没能说得出口
 
回到公司的林宇,一面吩咐了邵波去帮自己处理各部门报上来的签报表,一面让元戎叫来了洛铭来。

“我待会要外出,公司的事情你先暂管着。”

洛铭双手插兜,两肩一耸,“干嘛不让你的女人管啊,话说你请她来当你秘书只是负责喝茶看报的吗?”

林宇双眉一扫,狭长的眼睛里射出刀片般的凌厉光芒。

“好好好,你看看你,动不动就凶我,我不过只是问问嘛。你是知道的,林大总裁吩咐我的事情,我哪里有敢不遵从的嘛。”洛铭说笑着,坐到了林宇的身边,接过了元戎递上来的一杯咖啡,嘴里依旧絮絮叨叨个不停,“不过话说回来,林总啊,我怎么觉得最近的你有点不大对头啊。”

正在看着手中文件的林宇,从文件中拾起双眸,看了洛铭一眼。虽然没有说些什么,但了解林宇的人自然是明白的,此刻林宇的表情是在暗示着说话的人,他对你现在所讲的话至少不反感。

既然不反感的话,那我就接着说喽,洛铭捡了个凳子,往上一坐,整个人被座椅上的轮滑带动着来回旋转,“我怎么觉得你现在对那个女人的态度,比之前好了不少啊。”

看着资料的林宇虽然没有讲话,可心里却是在思考着洛铭问的这个问题,而答案是,现在的沈月已经逃不出自己的手掌心了。就像几年前的她一样,以前的那个自己,将沈月骗到手后,而沈月却是再也没有逃开过。

不过女人是种易变的生物,留她们在身边,就像是养着一头豹子,稍一不留心,她就会从笼子里挣脱出来,伤害曾经救过她们生命的主人。

“喂,你干嘛不理我,我只是很好奇的嘛!”洛铭又开始了施展他的萌男养成记。

而林宇也知道自己不说的话,这小子哪里肯罢休。“你去帮我查一件事情,我就告诉你。如何?”

“你让我去做的事情,我哪里有完不成让你失望的。您大人有大量,就先告诉了我,我再去帮你查你的事情,可以吗!林哥哥~”洛铭走到林宇跟前,扯过某人的大手就要开始晃动起来,结果被男人猛的一甩,却是直接抓了个空。

“其实我对她的态度,也没有多少改变。”林宇终于松了松口。

“其实吧,从你这里我自然是看不出来你对她有什么变化的。我呢,是从她对你的反应中,才看出来的。”

“哦?”一听这话,林宇来了兴致,眉毛一挑,嘴角也跟着一斜,“说说看。”

洛铭,身为情商正一百八的情场高手,自然是知道,怎样的话题能够打开林大总裁的芳心,那边是他的女人了。

“以前呢,她对你是抵抗或者反攻,每次见到你,都恨不能做出即将要进入战斗的防御姿势,更或者说是同归于尽的打架模式。不愿同你多讲一句话,不愿听从你的安排,你说东呢,她偏偏朝西。反正就是与你对着干就是了。”洛铭慢悠悠的饮了一口咖啡,在看到林宇一副你赶紧着说的眼神后,赶忙放下的咖啡杯说道,“现在的话,你看看她对你有多顺从和服帖啊,而且跟你说话时,再没有了之前的那种水火不容的架势了。相反,我觉得慢慢的,你们可以在同一个屋檐下和睦相处了。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可怜了我哇,还是孤孤单单寡人一个……”

“行了。”林宇打断了洛铭的话,因为接下来的他已经不想再听了,那些不想听到话,在林宇这里就是废话,“我之所以不再向以前那样折磨她了,一则是因为,她也学会在我眼皮子底下学乖了,二则自然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手头上有一件很重大的事情正等着她去做。这件事是什么,我也曾经跟你提起过,至于以后能不能扳倒他们,她,是不可或缺的人物。”林宇说完这话后,若有所思。没人能瞧得出来,那双深邃的眼睛里究竟隐藏着什么。

“在你还没有达到目的前,她把欠你的钱赚够了的话,那你会不会考虑放她走呢?”

“嗬!”林宇冷笑一声,下巴扬了扬,一抹凌冽之色闪过,“你觉得如果我不让她走的话,她有走掉的可能吗。”

这,毕竟也是。之前林宇答应过沈月,找到扳指就放她走,结果扳指的下落有了着落了,沈月依然没有走成,后来沈月又欠他钱了,现在又开始进入还钱模式中……这个强大的男人,若是想留住一个人的话,自然多的是法子。“我还真是瞧不出来,她一个柔弱的女孩子,能对你做出什么有用的事情。”

“她不能,她的另一个身份能。”

林宇说完,走去临窗的落地窗前,望着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们,穿梭在自己的脚下,一种凌驾于人之上的优越感从心底袭来,“而我等的,就是那一天。”

沈月,这是你上辈子,不,是我上辈子你欠下的。

一旦选择走下了这样的一条路,就在没有任何的尽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道理!

三辆黑色加长版豪车,停在了C.M公司的门厅前。林宇从公司里走出来,直接进了中间的一辆。跟在后面的元戎,赶紧上前为林宇打开着车门。在看到已经换了一身衣服,早已经等在了门口的沈月时,林宇对着元戎递了个眼神后,后者直接朝沈月那边走了过去。

“沈小姐怎么在这里站着不上车呢?”元戎走过来朝沈月说着,随便摆了个请的手势。

双手抱肩的沈月,冷眼看了看,而后跟着元戎走了过去,“话说你们这样大的排场,我只是不知道身为小喽喽一个的我,被人安排在了什么位置上。”

跟在沈月后面的元戎,一张风云不变的脸上,隐现一丝笑意来,没有说什么,在沈月走到车前停下的时候,替沈月打开了另一侧的车门,“沈小姐,这边请。”

沈月点头谢了谢这个对自己这么客气的男人,难得他长了一张魁梧无比的脸,却是有着比女人还细的心。

钻进车厢后,已经落座的沈月,轻咳了一声,不动声色的朝车窗边挪了挪自己的屁股。因为她没有料到,林宇竟然一个人占据着两个人的座位。

“有关保镖方面应付的钱,我已经打到沈小姐的卡里去了。”林宇没来由的说了一句。

“我现在不是关心钱的事情,而是关心你所说的另一半的事情。”

“怎么,难道沈小姐不想这么快离开我身边了吗?”林宇靠着沈月那一边的眉毛一挑,戏谑的说着。

“赚够那些钱也不是一朝一夕的,所以,我现在更加关心一些眼前的事情。或者说,更加关心下林大总裁让我做的事情,是不是有关我的人身安危呢?”

“去了你就有答案了。”

沈月秀眉一簇,现在都已经出发了,可林宇还是不肯说,于是反驳道,“你不是说过的嘛,只要我肯答应你的话,你会告诉我另一半的答案。”

“我现在并没有说过不告诉你。我说了,我现在就是带着沈月小姐去寻找你想要的答案。”

“那么,如果到时候我并没有得到我想要的答案呢?”沈月见情况不对,一手扶住车把手,一定要将问题问清楚!

“沈月小姐,你是在怀疑你自己的智商吗。”林宇轻笑一声,接着说道,“如果到时候你还不明白的话,大可以再找我问清楚。”

沈月深吸了一口气,见林宇都这么说了,自己也不好再开口说些什么,终于心里有些着落的松了口气。

可就在沈月松口气的当儿,一双手探了过来,沈月赶忙伸出右手将其牵制住,“你!想干嘛!”

被抓住了手的林宇,对上对方稍有愤怒且仇恨的眸子,嘴角一咧,“沈小姐这么激动做什么?也不看看我手里拿的是什么,女人家这么粗鲁可不好哟。”

沈月一听他这话,低了头看向那只骨骼分明的手,里面的确是在攥紧着一样东西,“什么东西?”

“一样让你得到你想要的答案的东西。”林宇一点点的靠近着沈月,请吐出的薄荷味的香气,在女人耳边环绕着,“要不要我亲自帮你带上?”

是,窃听器!?

“为什么要用这个玩意?”

“待会到了目的地,你在车里守着我们的东西。”林宇说着,将一个看似很小巧却也普普通通的四方块一样的金属盒子交到沈月的手上,“它是我和手下们保命的东西,沈小姐你一定要保管好它。”

“为什么?”沈月不明白,这么重要的东西他林宇为什么要交给自己。“那为什么要我留在这里。”而不是,你自己。

“因为前方太危险。”

“那你是身犯险境,而我却是躲在这里,等你们生死的消息吗?”

“对,就是这个意思。”

“你就不怕……”

“不怕。”林宇没等沈月说完,直接接过来了话。“怕的话,我就不会找你了。”

“里面是什么东西,对你们很重要吗?”

“我已经回答过你的问题了,沈小姐。这里面锁着我和我手下所有人的命,自然也包括你的。至于里面详细的是什么,我就没必要让你知道了。毕竟,知道越少的人,命越是活的长久。而我觉得,沈小姐应该是个长命百岁的人。”

“承你吉言。我知道了。”沈月将那个四四方方的金属盒藏在了自己外衣的内口袋里。手指捻过林宇方才递过来的窃听器,刚要带上,被林宇抬手按住,“我来帮你。”

“不用,我自己就可以。”沈月躲了开,自顾的塞进了自己的耳蜗中。

一个小时后。

“前面就是他的住宅了。林总,他们看门的人说让我们步行进入。”

林宇一个抬手间止住了车的前行,目光如矩的直视着前方把守的一个个身材魁梧高大的守卫者们。

而此时的沈月,自然也看到了这些,可她依然没有明白过来,林宇带她来的,究竟是什么地方。

“我们进去了,你留在外面。后面车里还有几个弟兄,他们也会保护你的。”林宇说完这话,起身推开车门朝前走去。

“喂。”

是沈月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林宇回过头去看,却瞧见对方刚伸出车窗的头,急速的缩了回去。

“你叫我吗?我有名有姓的。”林宇还是退回了脚步,走到落下了一半的车窗前,将头伸进了车里。

“很危险吗?”沈月低着的头终于抬了起来,对上了那一双望不见底的眸子。

“还好。如果你肯在这里等我的话。”

“我等着你亲口告诉我你还没有讲完的,另一半的秘密。”

四目相对的那一瞬,突然有种氤氲了眼膜的感觉,似乎这相望的几秒钟里像是看尽了这一生里一些想忘,却怎么也忘不掉的事情。

就在身后,是元戎很少流露出来的焦急的面容,顿了顿还是说了出来,“林总,我们还是赶紧着进去吧,这里杀气太重,好像四周都被人埋伏了。”

沈月一听这话,赶忙收回了目光,可依然被旁边男人望着,竟有些无处躲藏的感觉,“你们,还是赶紧去吧。”

林宇“嗯”了一声,一挥手示意旁边的元戎稍等一会。

沈月听到林宇的声音,扭过头来看向他的那一刻里,本想着告诉他一些事情的,可突然一只宽大的手朝自己的后脑勺伸了过来。

下一秒,沈月的头被人刻意的放低,嘴巴被人强而有力,霸道又蛮横的塞满着,说不出话来。

这一个吻,经历了十秒钟的时间。

十秒钟,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说它长,是因为它在离开的那一瞬,似乎灵魂也被带了走,走向了永恒;说它短,是因为,还没等人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已经终结了。

时间永远都是相对的,就看你自己怎么选择看待它的方式了。你是选择永不凋零的永恒,还是选择一瞬间倾心的短暂。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万能如苍生,也无法支配着你的抉择。

小心点!

一句话,终究还是没能说得出口。不管那个男人,究竟是不是程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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